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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器,而最大允许误差是5%,误差太大了。当今的世界上不可能有这种衡器。
我估计是楼主搞错了。“这个规定是厂家说明书上的”,可能是抄错。脑子里没有相关的知识,顺手一写,竟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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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有最大允许误差为5%的衡器,更不可能有生产这种产品的工厂。因为这种产品是卖不出去的。称1公斤的萝卜、白菜,国家规定的负偏差是不得超过-20克,就是不得超过-2%.如果衡器规格是5%,连称萝卜白菜的资格都没有,还有什么用?
门口小摊上的电子秤,称菜的小电子秤,标度的准确度,大致为3克,也就是称1千克时,最大允许误差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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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秤、案秤、电子秤,检定规程上,通常用检定分度值“e”来表明产品的指标。是一种行业的习惯与规范。对计量工作者来说,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也是严格的。但“e”究竟代表什么,要看检定规程的具体规定。这就给非力学计量专业的广大用户造成麻烦。这种表达缺乏“社会共识性”。因此,在衡器产品上标志最大允许误差,是个好办法,使人们易于理解。例如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编《计量知识手册》(1986)一书,在讲各种衡器的性能指标时,就用相对误差范围,都是千分之一以上,通常人就易于理解。比给出个“e”值,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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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种测量仪器都用“最大允许误差”来表明性能指标,而衡器是测量仪器中的一类,用最大允许误差来表达性能指标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
不确定度出世前,各种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都称为“准确度”,是极其恰当的。“准确度”一词远远优于“最大允许误差”。1993年推行不确定度以来,莫名其妙地否定“准确度”这个术语,是一种现代版的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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