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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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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 发布于: 2016-8-30 18:21 3210 次浏览 19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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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具有溯源有效性的证书,而一些校准实验室为了规避风险,
出具无任何标识的校准证书,客户在通过一些质量体系或者客户审查的时候导致报告无效。

这种行为你认为违规吗?

开放性讨论,大家各抒己见。



  1. 1.范围项目外,如果有标识那是违法不是违规,不是我们讨论的方向

  2. 2.可以盖确不盖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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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9人评论

沙发
ttyn727 发表于 2016-8-30 19:04:29
我认为是在违规,或是潜在违规。
实际上,如果该通过了CNAS认可的校准机构,对于其通过了的项目他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在其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除非他脑子有毛病)。之所以他在其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是因为其这些项目没有通过了CNAS认可。可见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一般都是在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超认可范围的行为。所以,我有或是潜在违规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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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wsm123123 发表于 2016-8-30 19:17:50
回复 1# 上帝

不盖章本身不算违规,但这种情况下是不符合客户的要求,如果机构有能力出具证书并经CNAS授权的,应该满足客户要求,如果机构坚持这样做的话,客户可以投诉、拒付费用、另找其它机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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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一条龙 发表于 2016-8-30 19:31:07
也就是说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必须通过特定的认可或考核,取得相应资职后才可以的。没有取得相应资职就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本身就是违规的。只是,没有取得相应资职就出具校准证书,不加盖CNAS章的违规程度,较加盖CNAS章或许还更轻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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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xf 发表于 2016-8-30 19:51:03
不盖章只说明,该项目没经审查认可资质,
该项检测能力不过关,还不具公信力!
与是否违法无关吧。
实验室认可本身就是自愿性的,
不通过认可,就不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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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7830716 发表于 2016-8-30 19:55:35
对于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应加盖CNAS章,以亮明自己的资质。就好比执法人员,执法前应亮自己的执法证;警察执法时,应亮自己的警官证等一样的道理。对于己具备校准能力,但是还没通过CNAS扩项认可的项目。在向顾客说明情况的情况下,得到用户的同意后,通常应急的办法是出具测试报告,而不能出校准证书。就好比通过JJF1069考核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于己具备检定或校准能力,但是还没通过JJF1069扩项考核的项目。在向顾客说明情况的情况下,得到用户的同意后,通常应急的办法是出具测试报告,而不能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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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xf3266364 发表于 2016-8-30 20:35:49
回复 4# byang1997


   1、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认为违规,那么是违反了哪条规定?
   2、如果项目没通过CNAS认可,盖CNAS章是违规,不盖就不违规。
   3、用户选择了没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而导致评审出问题,责任在用户,用户没有做好供方评审,评审方开不符合项很正常。
   4、CNAS不是万能药,不是所有的评审都需要CNAS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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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kamxmk 发表于 2016-8-30 20:40:44
CNAS每年一次的扩项评审,需要有半年以上开展该项目的的记录,这个阶段的证书当然是没有CNASlogo的,但是溯源性是可以通过设备送检证书保证的。个人认为以是否有CNAS章判断是否符合溯源性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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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arny 发表于 2016-8-30 20:49:39
最起码是潜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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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gooobooo 发表于 2016-8-30 21:16:58
支持楼上的,真是这样的,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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