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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报告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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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peng 发布于: 2016-8-17 13:50 2995 次浏览 15 位用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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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wangyoo2003 发表于 2016-8-17 16:03:20
回复 1# 随风飘扬


   有实验室评审员认为证书、报告中校准或检测人与批准人,或审核与批准人不能为同一人,也就是说证书、报告的三级签署人应有三个不同的人签,不能为两个人是没有依据的,规程规范只规定检定/校准/检测人员和核验人员不能为一个人,证书报告的签发(批准)人员应是授权签字人,所以可以是三个人,也可以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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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lkamxmk 发表于 2016-8-17 18:08:15
大家讨论的都是标准上有规定的,校准或检测、审核应是两个人,且均应持证,批准人经授权只要是通过认可的实验室都是符合要求的,现在的问题是评审员提出应是三个不同的人签,并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的,所以我还是觉得没有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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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vooper 发表于 2016-8-17 18:09:30
回复 10# 64877568


    授权签字人在体系认可或考核中应该申请并经考核组考核后认可的才可以,一般在证书附件中会有经授权的签字人和授权领域;在实际工作中,授权签字人可能没有具体项目的检定员证,但这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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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nshukwrd 发表于 2016-8-17 18:11:54
  如果拿产品生产来比喻,测量结果和校准结果就是我们的产品,那么:
  校准或检测人就是生产人员,是17025标准的5.2.4条中提到的“从事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方面的职责”的人员,生产人员对自己的产品合格与否是不能做最终评判的。
  审核人就相当于测量结果这个产品的检验员,是17025标准的5.2.4条中提到的“检测和/或校准计划和结果评价方面的职责”的人员,也是4.1.5条g)款说的“熟悉各项检测和/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目的是“对检测和校准人员”“进行足够的监督”,审核员签字就是对测量结果这个产品合格的认可。
  批准人是17025标准的5.2.4条中提到的向顾客“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的人员,也是4.1.5条h)款提到的“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实验室运作质量”的人员。顾客最关注的是批准人,有问题要找的就是批准人。由此,5.10.2条谈到检测和校准证书中给出的信息时特别强调了必须给出“批准人”的标识信息(见j款),反而对是否给出检测/校准人和审核人的信息并没有特别强调。因为这两种人是实验室内部质量追溯的信息,内部管理非常需要,顾客并不十分关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检测/校准报告的审核人与批准人绝对不能是检测和校准人本人。而审核人与批准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呢?审核人与批准人属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1.5条a)款说的很清楚,“不考虑他们的其他职责”,关键是“他们应具有所需的的权力”。所以我认为审核人与批准人可以分开,也可以是一个人,能不能是同一个人,关键是看最高管理者是否授予了他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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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光头人1 发表于 2016-8-17 18:16:01
签发人可以为检定人或审核人,大家看看自己手中的标准证书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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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tgboler 发表于 2016-8-17 18:48:53
回4#:“但在规模小的实验室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正因为规模小,项目偏,取证或有资质的技术人员不多,才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授权,实验室认证审查这一关都不能过。个人认为这种正规技术机构一般还不至于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否则就是违法了。签字授权一般都有备案,可以到该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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