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社会公用
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现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扩大到对所有企业和个人免征。
2013年至2015年,该局取消、免收、暂停、降标后产生费用共计约1028万元。
目前,全区取消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质量专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制造和修理计量许可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授权合格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等工本费;特种
设备检定评审培训考核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计量认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
免征项目:乡镇卫生院及村个体医疗诊所医疗器具、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计量认证和检定;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暂停项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降低标准项目(按现行标准70%收取):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计量收费(仅对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仲裁、鉴定收费。
免收行政事业性行政项目: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